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6月上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自治区公务员局和自治区公安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携带本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 学位 证书、《遴选审批表》 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有组织人事部门盖证明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 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 取消面试资格, 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 只进行一次。
遴选职位表 中所要求的各项工作经历须由旗县以上(含旗县级)公安局出具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1︰1。
(一)考察。由自治区公安厅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 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能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 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据实写出考察工作报告、 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在考察、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进行递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4/0517/948260.html
(编辑:admin)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