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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为解决基层末端消防工作机构缺乏,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同时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清水河县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专职消防员,岗位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本次《岗位需求表》。
《岗位需求表》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适应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身体条件》执行;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执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且有1年以上驾龄、音视频编辑类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性别、年龄及身高要求:限男性,年龄为22周岁及以上(2001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执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且有1年以上驾龄、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专科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5CM;
5.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和具有清水河县户籍人员优先录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吸毒史的;
(10)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1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于2023年11月15日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内蒙古美世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网站公布,公告期16天。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mshr.ikaowu.com。
1.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2023年11月30日12:00。
1.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00—2023年11月30日17:00。
1.4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0:00—2023年12月1日23:00。
1.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1.6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
1.7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1.8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1.9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
1.10招录职位要求具有资质证书的,需上传相关资质证书资料。
1.11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12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1.13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4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1.1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五、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审核人员对审查未通过的简历,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需补充或说明。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00元。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2日10:00—2023年12月3日14:30。
六、招聘方式
(一)笔试
1.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下午15:00—16:30。
1.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府专职消防员必备综合知识》。
1.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1.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6成绩查询: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6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入口查询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2.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体能测试比例的,由领导小组调整体能测试比例。
2.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7日
(仅在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
2.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高中毕业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因个人错填信息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七、体能测试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对报考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政府消防员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体能测试项目有:1000米为必考科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10x4往返跑和100米跑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
(三)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八、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同为退役军人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
十、公示录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签订及待遇
本次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1.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其他
1.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1.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久业公司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1.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1.4考试咨询电话:18834424666,监督举报电话:0471-7938114(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本次考试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原文标题: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shuihe.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16_1619963.html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3/1116/1859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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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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