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网校直播| 招考信息备考指导开课通知| 分校公告新闻快讯 |Q群微信号微博号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通辽 咨询
    赤峰 咨询
    锡盟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包头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乌海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 当前位置:赤峰人事考试 > 赤峰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阅读模式

    2023年上半年四川宜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465人公告(2)

    2023-01-03 11:24 赤峰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4月4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一)体检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考察

      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于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基层工作经历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

      七、服务期限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或招录职位所属县(区)党委组织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1.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照片无法上传、登录身份验证有误、网络故障、报名网站无法刷新等网站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2.如遇到有关报考职位的招录范围、对象、学历、专业等资格审核的问题,请拨打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型、联系方式、是否构成回避、个人简历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资格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个人简历”栏,规范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9.09-2012.06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

      2012.09-2016.06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

      2016.09-2019.06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取得XX学位;

      2019.06-2020.06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2020.06-至今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

      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如工作简历中有机关工作经历的,请备注身份类别。〔如:2019.06-2020.06在XX市XX县XX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事业人员\临聘人员)〕

      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考生类型”栏,应如实选填考生本人现身份类别。按照公告规定在职的(含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名,现身份为“公务员”类别的,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三)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六)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招录机关(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31-8225337

      监督电话:0831-8221337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宜宾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goin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3/0103/1838133.html

    (编辑:lilay)

    图书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1万人模考超级大奖赛(每周六开考 提前报名)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备考
    2022升级版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4本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咨询 反馈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