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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2)

    2021-02-22 17:30 赤峰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30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录机关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在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各招录机关设立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一)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省级招录机关、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四川省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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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222/1719355.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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