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应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执行。
(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通辽职业学院对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负总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8888535
监督受理电话:8888551
附件:
1.《通辽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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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9/1114/1600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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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简章(3)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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