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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效解决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少、经办能力不足等问题,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于满足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的工作需求。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用工单位:宁城县民政局
三、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社会救助服务18个工作岗位36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镇乡(街道)民政办从事相关服务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户籍:2018年4月30日(含)前具有宁城县户籍(到乡镇岗位的,要求本乡镇户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乡镇岗位,其他乡镇户籍报考人员可报考此岗位);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县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要求可放宽至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发布。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5月9日开始,招聘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网址:ncrlzy.cfedu.net)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宁城县天义镇大宁路南段原食药监局三楼)。每人收取报名费70元。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509/1541572.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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