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遴选(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遴选(选调)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遴选(选调)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本次遴选(选调)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2088790(市委组织部)、20262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2088315。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池州市市直机关2017年第二批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901/1523700.html
(编辑:张老师)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