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峰市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赤峰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对2017年赤峰市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公局发〔2017〕62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为市政府办公厅等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遴选职位情况可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中 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或单位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 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市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
2. 赤峰市旗县区级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只可报考市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3. 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基层工作经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1日后出生);
6.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要求;
7. 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8. 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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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712/1520410.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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