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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内蒙古党政委策研究室、办公室遴选简章(2)

    2015-12-21 09:35 赤峰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四)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1月6日—1月9日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需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一科,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携带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遴选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编制本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65%+面试成绩×35%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据实写出考察工作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并分别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在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经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申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盟市、旗县(市、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做好推荐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0471—4811613

      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1、6601158、6601168、660019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改革办

      2015年12月18日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遴选单位名称
    遴选
    职位
    遴选人数
    遴选职位简介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
    遴选单位
    联系电话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文字综合岗位
    5
    从事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服务、综合文稿起草和调查研究、推进改革工作。
    国民教育序列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咨询电话:
    0471-4811613
    传真电话:
    0471-4811613
    0471-481751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字综合岗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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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5/1221/1395966.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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