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上岸群
获取近期考试资讯、考情考务和备考资料
一、事件概述
中秋节将至,征收“月饼税”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近日,媒体报道称,据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
据了解到,月饼要计入工资,进行个税扣除的说法,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相关人员据此认为,月饼属于“实物”。
所谓“月饼税”,最初是由南京市而来。据媒体报道,2009年9月,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单位发放月饼等任何实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征收“月饼税”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目前,经过一段时间的媒体讨论和专家释惑,结论已经越来越明确:所谓“月饼税”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从税法角度看的确合法应收,且已长期征收而并非新税种。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鉴于我国公民的“税感”日益强烈,“加税焦虑”日重,如何采取措施让赋税更加公平合理、税收的使用更加科学和面向公众,让公众的“税感”中幸福的成分不断增加显得尤为重要。
二、相关评论
不愿具名的税务人员:月饼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存在现实难题。这名不愿具名的税务人员表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非福利性质的实物,确实应该计入工资征收个税。可是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到底哪些东西是属于福利,哪些可以作为实物计税。如果月饼是,那还有哪些实物也是?否则操作起来依然问题很多。另外,更重要的是,类似月饼、冷饮票等发放给员工的“特殊补贴”,需要企业主动申报,如果不申报也很难查处。
——浙江在线《“单位发月饼员工要纳税”说法引热议 界定有难度》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良:月饼征税伤感情。“中秋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企业发放月饼,主要是增加和员工间的感情。”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良认为,要把几百元的月饼也计入工资征税,至少从情感上讲,有点牵强。“税务部门可以设立一个实物福利发放的临界点,比如2000元,超过了,就强制要求主动申报。”他特别强调说,对于那些胡乱发放福利的单位,税务部门倒是应该好好考虑考虑,想想如何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浙江在线《“单位发月饼员工要纳税”说法引热议 界定有难度》
月饼税涉嫌重复征税,可抑制央企高福利也属无稽之谈。有行业人士测算,月饼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要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一盒月饼以200元计算,200+200×17%=234元,其中34元是增值税部分,最后要由消费者买单。而单位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候,要按照234元征收,不但未扣除增值税部分,还要累加重复征税。
——网易《征收月饼税,有何法理依据》
三、模拟题
中秋节将至,媒体报道称,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在缴税范围内,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此事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2/0105/299951.html
——————相关阅读——————
图书--2022版 历年真题2本装 |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4本 | 公安辅警招录考试专用教材
网课--夺分冲刺营 联考A | 事业单位悦享班合集 | 财会基础班 | 综A类决胜班 | 时政热点
备考指导--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 备考知识汇总 | 事业单位题库 | 图书/网课 | 专业目录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考试热点:众论征收"月饼税"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admin)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