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报考职位须选择“选调生”职位,并从12个盟市笔试考点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3.“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同时进行,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可在规定时限内自愿选报1个符合条件的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两次报名只需参加1次选调生职位笔试,成绩分别计入,如果2个职位均进入面试环节,先参加选调生职位面试,面试后未进入选调生职位考察范围的,可参加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旗县以下职位面试;面试后进入选调生职位考察范围的,不得参加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旗县机关(参公单位)以下职位面试。
4.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阶段、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
7.考生于2023年2月4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不需要缴纳报名费,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7:00。选调职位开考比例为1:4,如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选调计划。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月20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申论》答题时,考生自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作答,但只能选其中一种,同一试卷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2月下旬,与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时开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合成笔试成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拟选调总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拟选调职位总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分配到旗县(市、区)直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有关政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选调生主要分配在旗县(市、区)直部门、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满后到嘎查村任职2年,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至上级机关。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年限不少于3年。其间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单位到上级机关工作。
(四)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基层锻炼期满选调生中遴选。对特别优秀、具备条件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职位。
(五)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5354862635、15354862530、13384872878、0471—48129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471—6600198、6601168、6601702。
咨询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报名申请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1月17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3/0105/1838697.html
(编辑:lilay)
![](http://chifeng.huatu.com/zt/cfgb2020/wx.jpg)
微信公众号
![](http://chifeng.huatu.com/zt/cfgb2020/gfwx.jpg)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