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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还应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还应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 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具体安排为:
3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3月2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类专业科目
上午 9:00—10:00 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月29日上午9:00后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体能测评、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2022年5月5日至13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
2. 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2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
4.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22年5月9日至13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至15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市委党校等部分招录机关有关职位(详见附件1)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1日内公布。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5月16日至18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开展差额考察的职位,按照差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需要,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其他职位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形。实行差额考察的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单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与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
为方便报考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对《报考指南》没有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023—86868838;
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12、023—86868820;
3.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17、023—63895924。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22年2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2022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xls
3.附件3: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x
4.附件4:重庆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2/0218/1793457.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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