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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参加资格复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应聘考生资格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前至考试结束,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拟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平均成绩,该岗位取消专业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进入专业测试环节,须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业测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全部参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应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教师岗位2除外)。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或专业技能答辩等,时间为20分钟。
2.专业教师岗位2(蒙汉兼通)专业测试,按照相关要求,专业测试试题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专业测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蒙古语言文字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专业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两环节组成,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满分分别为100分。第一,应聘考生参加试讲环节专业测试,即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第二,应聘考生参加专业技能答辩测试,时间为10分钟。
4.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同考官组、同套试题、同一专业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成绩或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1至岗位5)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60%。
2.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答辩测试×50%)×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按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凭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一、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均不做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为强化应聘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2283014 0470-2283016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337 0470-2283330 0470-2283010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德正楼81A室
附件: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xls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1127/1773006.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简章(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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