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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考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2. 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性别分类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
对参加面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省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进行量化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加分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量化得分的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按性别分类划定考察入围分数线,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与拟考察对象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实地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选调志向、学习成绩、专业素养、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干部档案审核的有关要求,对考生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体检对象,统一到长沙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研究确定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九)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培训
公示通过的选调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十一)录用
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录用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将考生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和社会告示:(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2)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3)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明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4)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5)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或调剂的;(6)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7)在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环节,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及时参加的;(8)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的情形。
四、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安排到乡、村锻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先在乡镇(街道)锻炼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1年。3年锻炼期满,统筹安排回省、市州直机关工作。鼓励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选调生锻炼期满后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志愿留在基层的,组织部门将重点管理、跟踪培养。
选调到乡镇(街道)的,先到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定向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 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学生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考察、体检、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其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或调剂。
选调过程中,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笔试、面试、考察等时间、地点、方式的,另行通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次选调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8373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6
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4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1124/1772423.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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