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网校直播| 招考信息备考指导开课通知| 分校公告新闻快讯 |Q群微信号微博号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通辽 咨询
    赤峰 咨询
    锡盟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包头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乌海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 当前位置:赤峰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阅读模式

    2021锡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简章(2)

    2021-11-23 09:13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goin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80分。

      ①男高音声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自选演唱一首作品60分(清唱或现场伴奏),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②女蒙汉双语主持岗位测试内容为:应聘人员自备稿件,现场展示主持人专业技能6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现场抽取题目,即兴评述2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③男舞蹈编导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测试1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成品舞作品展示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现场编舞能力测试4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3.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4.《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8.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体检。

      1.从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对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及旗乌兰牧骑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旗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核及考察材料报盟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高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和旗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发布等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3523083(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

      0479—3522336(西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0479—3522134(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3521172(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1123/1772047.html

      ——————相关阅读——————

      图书--公共基础知识易错题库 |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 事业单位A类书课包

      网课--内蒙古事业编笔试系统提升班 | 题海菁英特训班A类 | 考编速记口袋书 | 【职测+综应A】 | 联考A类悦享班

      备考指导--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 备考知识汇总 | 事业单位题库 | 图书/网课 | 专业目录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以上就是关于2021锡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简章(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lilay)

    图书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1万人模考超级大奖赛(每周六开考 提前报名)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备考
    2022升级版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4本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咨询 反馈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