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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赤峰市公安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赤峰市纪委监委及赤峰市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赤峰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自治区公安厅辅警员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心本级及部分旗县区公安(分)局出现空缺的20个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20人,赤峰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录8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3人),旗县区共招录12人(其中男性11人,女性1人),专职从事留置看护辅助工作,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赤峰市户籍;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复转军人、公安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
8、此次招聘的辅警为从事赤峰市留置看护工作的专人专岗,服从赤峰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统一调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过辅警工作被开除的或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和直系亲属有被判刑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人力资源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蒙东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人力资源网(www.cfhr.com.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8月10日17:00。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2:00。
2、报名时,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须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测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3、打印《报名登记表》后缴纳考务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交费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8月11日17:00,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6、交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8月13日9:00至2021年8月14日17:00登录赤峰人力资源网(www.cfhr.com.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476-8364466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赤峰市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招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9:00—11:00。
2、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
3、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
4、笔试成绩在赤峰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市本级、各旗县区招录男女职位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录用名额与应聘人数之比),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至17:00,地点: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交流大厅。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资格审核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赤峰人力资源网公布。
4、递补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19日8:30至12:00,地点: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交流大厅。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体测资格。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工作由赤峰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测评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应聘人员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8: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地点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3点在赤峰人力资源网公布。
5、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仅递补一次。
(六)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体检由赤峰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体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同一职位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赤峰市纪委监委和赤峰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2、考察政审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考察内容进行考察政审。
3、应聘人员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政审和体检情况进行备案。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赤峰人力资源网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试用期及录用要求
(一)赤峰市公安局与选定岗位的招聘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人员需接受培训,培训期30天,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3个月如录用人员出现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未聘用人员中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赤峰人力资源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检环节。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各位考生在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等时间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国家和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要求对工作内容做出调整。
八、本公告由赤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赤峰市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730/1745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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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赤峰市公安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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