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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检察院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全区检察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计509人,其中,普通岗位464人,蒙汉兼通岗位45人。
“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三)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员;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不含)至2003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专业要求。研究生、本科专业要求:哲学门类、法学门类、历史学门类,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专业要求:公安与司法大类,新闻出版类、环境保护类、教育类、文秘类、财务会计类,汉语专业;
9.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1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6月1日(不含)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为自治区检察系统、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
7.现役军人;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分两步填报岗位的方式进行,第一步只填报招聘岗位所在盟市,不填报具体岗位,第二步具体岗位选报。具体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岗位选报、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签订合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 http://www.impta.com.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时至6月4日17:00时。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地区。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4.笔试在12个盟市所在地分别设立考点,报考者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报考者在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报名期间,报名网站从2021年6月2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10:00后公布各报考地区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盟市检察(分)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时至6月5日17:00时结束。学历、专业等岗位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各盟市检察(分)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2.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提交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也不能再修改信息。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及时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00时至6月6日17:00时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年检动态页、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等所有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或拍成图片于2021年6月6日17:00前发送至impta_gwy@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务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等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均不要添加成压缩文件)。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其他地区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8日9:00时至17:00时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地区,放弃报名的考生缴费成功的给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后,报考者请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呼伦贝尔 | 50人 | 查看详情 |
兴安盟 | 43人 | 查看详情 |
通辽 | 46人 | 查看详情 |
赤峰 | 68人 | 查看详情 |
锡盟 | 45人 | 查看详情 |
乌兰察布 | 16人 | 查看详情 |
呼和浩特 | 30人 | 查看详情 |
鄂尔多斯 | 95人 | 查看详情 |
包头 | 31人 | 查看详情 |
巴彦淖尔 | 61人 | 查看详情 |
乌海 | 12人 | 查看详情 |
阿拉善 | 12人 | 查看详情 |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531/1734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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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招聘509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章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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