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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218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21-04-10 13:23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未知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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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硕士及以下岗位(除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笔试科目分类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硕士及以下岗位(除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考生服务”栏目中的“资源下载”)

      (2)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笔试科目分类为:《蒙医学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 《蒙医学专业知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蒙医学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为蒙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科目。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1)硕士及以下岗位(除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2)民族医学(蒙医学)专业岗位笔试成绩=(《蒙医学专业知识》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7.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校本部教师岗、教辅岗、科研岗采取传统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参加面试人员按指定题目(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进行,时间15分钟;

      校本部其他专业技术岗(不含教师岗、教辅岗、科研岗)、管理岗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所有硕士及以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校本部博士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回答问题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岗位采用回答问题与答疑的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

      4.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报名表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博士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硕士及以下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7.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试用期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执业(职业)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举报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034(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6653047(内蒙古医科大学)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查看)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1年4月9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410/1725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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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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