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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期限为3年。
2、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的人员和符合条件二次上岗人员以外,在公益性岗位累计聘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规定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旗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60元/月)。
5、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旗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公告内容需要调整另行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人:王国才(旗就业局)
联系电话:0482-671804113404826178
附件:扎赉特旗2021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扎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226/1720148.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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