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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
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储备优秀人才、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充实加强基层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数量
计划集中选调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087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
(一)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并能投身基层、适应艰苦环境锻炼成长,发展潜力较大。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委员或院系、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成员1年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前50%;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5.2021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6.截至2021年3月1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3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2年3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顺延2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2.已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同)公布。同时印发区内各有关高校,由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公告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网站下载填写《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生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交《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和学校各留一份并妥善保管。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220/1718861.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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