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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评议
1.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限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4)参加面试人员只能使用报名时选定的面试语种(蒙古语或汉语)进行面试,不得蒙古语、汉语两种语言混用,对不按照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成绩按照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加分
(1)任职加分。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曾任全国、自治区、赤峰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按照3、2、1的标准进行加分,同一任职身份按最高级别加分,如为不同身份交叉任职的,只按其中一个最高任职身份加分。
(2)奖励加分。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期间,因嘎查村各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或集体受到国家、自治区、赤峰市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的,按3、2、1的标准加分,个人或集体因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级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层级给予加分一次,不同工作受到不同层级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层级加分一次。
符合加分条件的,本人需在报名时提供任职和表彰奖励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加分得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3.评议
面试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成绩、加分得分。按照面试成绩+加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岗位职数和评议人选1:3的比例,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议人选,同一选聘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均列为评议人选;同一选聘岗位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评议人选,旗委组织部会同旗纪委监委、旗人社局、苏木乡镇党委成立评议工作组,深入评议人选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进行评议。
4.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60%+加分得分+评议成绩×40%。
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阿鲁科尔沁旗党建网、阿旗电视台一并公布面试成绩、加分得分、评议成绩及总成绩。
(四)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岗位职数和考察人选1:2的比例,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同一选聘岗位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选聘岗位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旗委组织部会同旗纪委监委、旗人社局、苏木乡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表现,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应对重大风险考验、完成农村牧区重点工作任务、为民服务、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征求苏木乡镇党委、旗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信访等部门意见。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参加旗委组织部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修订要求执行。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聘,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根据考察结果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由旗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聘人选,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七)公示和备案
经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选聘人选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阿鲁科尔沁旗党建网、阿旗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723283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任与管理
(一)选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所在苏木乡镇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纳入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选聘人员在2021年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未实现嘎查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选聘人员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选聘人员需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岗位继续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向上级机关借调或调动(苏木乡镇换届“三类”人员进班子的不在此列)。如出现借调和调动情况,查实后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报旗人社局、旗委编办备案,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旗委组织部、各苏木乡镇党委对资格审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承担责任。
(三)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76-7232831
附件:阿鲁科尔沁旗选聘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1110/1697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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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赤峰阿鲁科尔沁旗选聘5名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简章(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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