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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其余两份由市人社局、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存一份。因个人原因放弃服务资格的,须经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工作部和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其岗位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每人每月166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另外340元由开发区本级匹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费部分从本人岗位补贴中代扣。
六、公益性岗位监督与管理
(一)聘用期限。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监督管理。与录用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制定监督、考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监督、考勤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绩效工资、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函告上级业务部门,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七、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开发区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面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方案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0901/1674070.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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