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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2.笔试内容包括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成绩为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总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笔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实践操作
1.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实践操作。《实践操作通知书》上注明实践操作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实践操作须知等。《实践操作通知书》需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实践操作资格。
2.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实践操作分为检测前处理(考生从肉、乳、菜、蛋、饲料五类检测物品中随机抽取一类,并对其进行检测前处理)和仪器操作(考生从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四台仪器中随机抽取一台,并进行操作)两部分,各占实践操作成绩权重的50%。
3.实际到场参加实践操作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该岗位考生的实践操作成绩须达到当天全部实践操作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总成绩占70%、实践操作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实践操作总成绩×30%,笔试、实践操作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阶段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加分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2.组织进行体检
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农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岗位属于特殊岗位,经体检患有色盲的、过敏体质的人员,以及经体检不符合其他岗位招聘体检标准条件(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人员,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农牧和科技局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核
考核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农牧和科技局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农牧和科技局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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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0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招聘5名工作人员简章(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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