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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松山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松山区居住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松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申请认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档案中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验证的学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携带。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现场审核时领取体检表,根据要求统一进行体检)。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专业和非全日制学历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审核时需加入通知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等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松山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凭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通知群”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春季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chifeng.gov.cn/xxgk/ggtz/ced77b47_8731_479f_aa22_05dd5f9a54c9.html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0618/1657388.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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