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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由巴林右旗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巴林右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应聘人员需接受业务培训,培训期30天,业务培训不合格的聘用人员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巴林右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管理细则》执行。
六、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旗公安局、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0年1月6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0106/1609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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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赤峰市巴林右旗招聘30名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5)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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