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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同意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网站下载填写《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2.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扫描(PDF格式)或拍成图片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mgdwxcbgbc@163.com邮箱。同时报考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考者于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于报考者发送邮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于2019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发送《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邮件或仅进行网上填报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录本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间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
(六)打印准考证
2019年8月9日至8月10日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笔试
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笔试须使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笔试须使用蒙文作答,两个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7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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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i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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