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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录用、培训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面试。主要测试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参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旗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等现实表现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
4、体检。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录用。对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采取合同聘用形式用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培训。被聘用人员需要接受岗前培训。
七、纪律和监督
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宜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克什克腾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2019年4月26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9/0428/1564648.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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