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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城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由县民政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由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七、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月工资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时,按照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发放工资),缴纳五险(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由社会救助专项经费支出。
八、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
九、工作地点
各镇乡、街道民政办
根据笔试成绩被聘用人员按成绩或居住地依次安排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岗位。
十、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宁城人力资源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相关政策事宜咨询电话:
0476-4257178(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宁城人力资源网
宁城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5月9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509/1541572.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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