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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4.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即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程序
(一)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考试方式
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1.试讲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320/1538514.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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