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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后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依次递补;报考《招聘职位表》岗位2或3中无递补人员时,从报考岗位1的人员中递补。各个环节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的顺序择优排名进行确定。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市林业局领导下,考察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考察后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依次递补考察;报考《招聘职位表》岗位2或3中无递补人员时,从报考岗位1的人员中递补。各个环节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从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的顺序择优排名进行确定。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招聘计划,笔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排名,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初步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前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报考《招聘职位表》岗位2或3中无递补人员时,从报考岗位1的人员中递补。各个环节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从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的顺序择优排名进行确定。
签订劳动合同前,由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拿出拟聘用人员分配方案,并向拟聘用人员公布。根据该方案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市林业局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参照市公安局辅警标准,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十一、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者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招聘免收应聘者报名及考务各项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应聘人员收取。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95521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95560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123/1534335.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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