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赤峰喀喇沁旗招聘64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3)
2017-09-01 17:25 赤峰人事考试网 来源:赤峰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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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
(九)培训
被聘用员工须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派遣单位即赤峰鑫瑞达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劳务派遣规定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学习。
七、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
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意外伤害险。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八、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附件: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文件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901/1523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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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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