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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确定招聘名额,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nmbys.com)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与确认。2017年4月17日8:00— 4月22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现场完成指静脉采集和照相确认。
各招聘“特岗教师”旗县(市)所在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网络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5月 13日8:00—5月20日9:00前,考生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笔试。报名人员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项笔试。笔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同一张试卷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答卷。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9:00—11:30(详见准考证)。全区分设5个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进行。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入场进行指静脉验证。笔试期间自治区将派出巡视组,检查相关盟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笔试成绩在2017年6月10日后公布,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自治区将考试成绩以盟市为单位转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笔试合格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再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数按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设置的岗位中,如某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 人,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
4.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参与面试工作。盟市纪检部门、人社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要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面试(试讲)时间:2017 年6月15日-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若因学校原因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可携带学校开具的具有报考条件相关内容的学历证明,但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其他条件都符合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原件者,则取消聘用资格)、《准考证》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上述证件与面试名单信息或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5.成绩确认: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由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率计算生成。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413/1514143.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内蒙古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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