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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本人签字。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6)1.5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请粘贴在《赤峰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上,另外准备两张1.5寸蓝底照片背面写好申报者姓名及身份证号备用。(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教育类专业者需提供该学历毕业院校的学业成绩单,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4.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在7月1日以后,具体领证时间请认定人员及时关注红山教育网。
附件:
2、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赤峰市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
(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在同一电子表中)
下载:2017春季教师资格附件
红山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325/1512860.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春季赤峰红山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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