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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60%。
2、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3、民族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民族政策加分。
4、专业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凡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5、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牵头,对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公布专业测试人选名单。
6、专业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专业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
其中,“学院教师5”岗位增加技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包括试讲50分,技能测试50分。
7、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8、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应聘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当年9月底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12388(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0473-69853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为准。
(三)本简章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乌海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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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诚信承诺书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4/0505/936002.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4年度乌海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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