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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430人公告

    2023-01-03 11:40 赤峰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2023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43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http://www.gadj.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广安市,共计招录4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咨询电话(附后)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其中:县(市、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26-23900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艰苦边远地区(广安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确认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14:3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5.考生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4月4日前在小平故里先锋网点对点进行公布。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2023年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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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3/0103/1838147.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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