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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检验人员简章
为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检验人才储备,提升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锡林郭勒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聘用医疗卫生检验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编外聘用检验人员183名,其中:盟直医疗卫生机构39名,旗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14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相关专业毕业生(专业条件见附件);具有医学检验、卫生检验资格证书人员;具有pcr核酸检测上岗证人员;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女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不含)至2004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人员);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不含)至2004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人员);
7.学历条件:盟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旗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对具有医学检验、卫生检验资格证书人员和具有pcr核酸检测上岗证人员及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检验工作1年及以上的人员不限专业;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各项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jw.xlgl.gov.cn/)。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30至 9月22日17:3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待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待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同时写明是否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20日8:30至 9月23日12:00。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资格初审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研究确定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笔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3.盟直和锡林浩特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其他旗县市(区)笔试考点设在当地政府所在地。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5.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检验基础知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出现的劳动争议,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属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同类人员相同工资待遇执行。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全部编入全盟疫情防控和卫生应急人员储备库,日常由用人单位管理,应急状态下由属地卫健委或盟卫健委统一调配使用。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空缺岗位补录
在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后,对本次招聘形成的空缺岗位,统一进行补录。将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根据空缺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补录人员范围。拟补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愿选择补录岗位。拟补录人员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同级卫健委、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笔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
0479—8114245(盟卫健委)
0479—8278199(盟人社局)
附件:招聘岗位表
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
编外聘用检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
附件:招聘岗位表
原文标题:招聘简章|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检验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MD5:b7c2bfa73754ff781abdc04a8636a755)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2/0911/182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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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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