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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度上半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
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
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
低服务期2年)1人。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院校。
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
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财经
大学。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发挥财经
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的作用,不断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
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贡献力量。现有理论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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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2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
计硕士)、MF(金融硕士)等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自治
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学校开设47个本
科招生专业,有1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个自治区级重点建
设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
目,4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
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政学、法学、财务
管理、物流管理等1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工商
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贸易经济、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8个专业入选自治
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
14日(不含)至2004年4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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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辅导员须按照工作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具体入住时间和
频次由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入职后以任何理由拒绝入住
学生公寓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
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
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
形人员。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
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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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
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
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信
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
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
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
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
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
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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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
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
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
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
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
年4月14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
目人员”或在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
士兵。凡是到2022年4月14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
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
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
目人员”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
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
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
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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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
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5.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
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
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
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
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
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
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0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
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改
报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9: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
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14:00。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
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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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
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
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
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
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
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
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
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
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
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
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
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
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
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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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
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
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
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发送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0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00—2022年5月
20日24: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
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
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
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
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
(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
答。
(3)笔试时间和科目:2022年5月21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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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
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
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
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
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
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
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
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
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
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
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
50%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
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财经大学研
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
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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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
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
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
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
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
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
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
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
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
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
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
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
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
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
(2)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
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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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
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
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
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
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
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
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
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
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
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根据实际确定),
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
考察环节。考察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
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8.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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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
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
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
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
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
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
额的,依次进行递补不超过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
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
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
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
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
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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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5300192
政策咨询电话:0471-530017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
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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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2/0409/1808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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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2上半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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