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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两科,汉文制卷。考生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考区设在各盟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写作》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1/0220/1718922.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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