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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59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159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援鄂医疗队员中编外人员(以下统称“援鄂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核,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本科、专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9.“项目人员”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人员和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按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2015年6月30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2014—2019年在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通过后拟聘用自动放弃的人员及聘用后自行辞职的人员。
三、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援鄂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7:30。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7:3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报考人员须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检验和处理,检验合格后上传)。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其他信息提交后,系统将无法修改信息)。特别是本人手机号必须真实正确,手机保持畅通,确因本人手机原因联系不到本人造成未聘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报考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1)“项目人员”、“援鄂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8:00。
(2)“项目人员”、“援鄂人员”交费及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20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30。
应聘人员须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交费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后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项目人员”岗位交费时间截止后无人报考或报考未交费,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岗位条件不变。
项目人员初审通过后,应在两日内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卫健委人事科(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639号501室,联系电话:0474-8324039)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3)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8:00。
(4)普通岗位交费及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17:30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笔试考务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交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20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17:30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费2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查询和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至8月27日17:30。
应聘人员须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在报名交费时间内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后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审查小组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应聘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474-83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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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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