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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募警务助理简章
为深入推动“一村一警”工作,切实发挥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队伍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作用,全力提升基层农村牧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乌拉盖管理区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工作细则》(锡乌党政法字〔2020〕33号)要求,结合乌拉盖管理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特制定警务助理公开招募简章。
一、招募计划
按照“一村一警”的工作原则,本次计划招募警务助理19名,其中巴音胡硕镇招募9名;乌拉盖牧场招募2名;哈拉盖图农牧场招募5名;贺斯格乌拉农牧场招募3名。
二、招募条件
(一)报名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应当是本嘎查村(分场)居民;
(二)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嘎查村(分场)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巴音胡硕镇霍布尔沁乌拉村、查干哈达村、呼仁陶勒盖村、温都尔敖包村4个禁牧村和国有农牧场(分场)采取村委会(分场支部)推荐方式进行,从村委会(分场)班子或工作人员中推荐;其他嘎查村采取自愿报名和嘎查村推荐方式进行;
(三)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五)品行端正,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六)自愿从事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岗位;
(七)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九)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群众拥护、群众认可,有较好的群众工作基础和公信力;
(十一)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熟悉本嘎查村(分场)治安状况或曾经在派出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优先;
(十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为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犯罪嫌疑(故意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嘎查村(分场)警务助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简章
在管理区政务门户网、天边草原乌拉盖微信公众号、平安乌拉盖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募简章。
(二)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核
1.报名、推荐。
报名、推荐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7日(自7月15日下午2:30分正式开始报名,7月16日、17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分-12:00,下午2:30分-5:30分)。
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79-3353909。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0716/1662531.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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