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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赤峰宁城县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和内教教师函[2020]28号工作部署,现就我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持有宁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其它地区户籍人员。
3.代收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资格材料。
二、报名网址
凡在我区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法定假日除外)
3.代收办理高中教师资格材料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法定假日除外)
4.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地点:宁城县政务服务局
五、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参加我县面试考核。
4.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020年赤峰地区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汇总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20/0618/1657539.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20赤峰市宁城县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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