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各项测试、命题、阅卷均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公安、监察工作基础业务知识等。
③笔试提供汉语试卷,考生可自由选择使用汉语或蒙文答题,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④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卷面得分×6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加分政策: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加3分;取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期满服务证书者加3分;复员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加3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连续在本旗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志愿锻炼服务且当前仍在岗的考生,每满1年加0.5分(此项加分以满6个月为单位起算,不满六个月的忽略不计)。2018年以来具有留置看护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依据从事的时间及现实表现情况酌情予以加1至5分(以上两项加分以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部门考察、考评意见为参照)以上加分项可累计计算,每人总加分不超过5分。所有加分因素须通过招聘工作办公室评审认定。
⑥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总成绩进行公示(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公示期为1天。公示后,按所报岗位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末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测试不达标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下一轮考评。
3.面试
①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当次面试暂停,需从未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中酌情递补部分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后递补到面试环节中。面试时间以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交谈、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能力。
③面试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者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色标记的配饰。
④面试可用汉语或蒙古语作答,但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需要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并注明。
⑤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
⑥面试总成绩的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得分×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①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该环节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卷面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选,按照以上排序原则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由委托机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选。
②体检应当在旗县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根据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乌拉特中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五)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先期进入试用期管理,由乌拉特中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办法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为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由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统一调配、管理。
2.薪酬标准参照《巴彦淖尔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试行)》(巴人社发<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不予缴纳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46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90号)等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考试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大纲(基本级)》、《监察法》等内容为主。
3.本次招聘有关信息以乌拉特中旗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由乌拉特中旗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乌拉特中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
乌拉特中旗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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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9巴彦淖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招聘30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加油!
(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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