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赤峰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赤峰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8821980(赤峰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8332636(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4日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9/1118/1600537.html
(编辑:liyanliang)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