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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内蒙古教师资格秋季中小学认定公告(4)

    2019-10-15 11:47 赤峰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教育厅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全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19年10 月21日至11月3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10月13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1910/t20191015_35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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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9/1015/1583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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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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