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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晋办发〔2014〕29号),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1016/1552116.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8山西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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