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9名。
一、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二)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岁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三)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10月17日(周三) 9:00至15:00(中午不休息)
(二)地点
昌平卫生学校(南环路中段昌平中心公园东门对面)
(三)报名方式
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见附件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且可在教育部学信就业网查询到的学历;
5.2018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派遣证原件、复印件,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则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岗位资格条件中如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计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
8.非2018年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持加盖公章的存档部门证明信原件;
9. 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1014/1552012.html ——————相关阅读—————— 图书--2022版 历年真题2本装 |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4本 | 公安辅警招录考试专用教材 网课--夺分冲刺营 联考A | 事业单位悦享班合集 | 财会基础班 | 综A类决胜班 | 时政热点 备考指导--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 备考知识汇总 | 事业单位题库 | 图书/网课 | 专业目录 华图在线APP--全年300+模考|30W+题库|2000+道申论智能批改|看视频 刷考题 以上就是关于2018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招聘事业单位109名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张老师)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