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缴费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2018年8月3日0:00。
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的人员,缴费时间为2018年8月7日9:00—2018年8月13日0:00。
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4楼1405房间,联系电话:0471—3697650)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8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7年、2018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到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各招聘单位或市、旗县区教育局统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
“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交费成功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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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8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5)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赤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编辑:王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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