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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以及辽统发〔2017〕25号文件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和普通高校2018年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民族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新疆籍少数民族,善于与人沟通,能够熟练运用维吾尔语、汉语进行交流;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dmu.edu.cn)上统一发布。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715/1545825.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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