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学校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学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七)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成绩计算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前,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学校人事处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报内蒙古艺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73115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内蒙古艺术学院自行聘用人员合同(简称“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与聘用人员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内蒙古艺术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受聘人员除完成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文化课教学额定工作量外,还须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并取得相应报酬;考勤实行坐班制。
6.对于在公开招聘各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四)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文化课教学兼学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院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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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8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聘10人(院聘)公告(3)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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