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河池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6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6名,其中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5名、大中专院校招聘4名、科研院所招聘3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招聘1名、国土部门招聘1名、金融部门招聘1名、旅游部门招聘1名。(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详见附件2)。
(二)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应聘人员须达到以下学历学位、职称要求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河池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526/1542559.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广西河池市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